一封有關Para/Site Collective參加威尼斯雙年展「寄穴」展覽
場刊文章遭藝發局審查和延誤出版的公開信 (二ΟΟ三年八月六日初版)
本人劉建華,作為香港於第五十屆威尼斯雙年展的參展代表Para/Site Collective成員之一,就香港藝術發展局一而再借故阻撓我個人從特區敗政和廿三條立法等社會嚴峻局面寫起的場刊文章(先在電話上表達對其「負面」言詞的「關注」,在我方原則堅持下,繼而要求刪減文章三分二的字數,最後再改求分冊出版),及至最後以製作不及為藉口而令使文章無法如期在展覽開幕場合上派達參觀展覽的傳媒、藝術界同行和觀眾手中(從而起碼避免了對出席開幕禮的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意大利中國領使造成的尷尬?)這次(一直被稱為Book B的)「主冊場刊」被無理延誤,實際上形同於藝發局對藝術家表達自由一次粗暴的政治審查,亦也嚴重地破壞了展覽的層次完整性;就此,我覺得必須撰寫此文表達我個人最深的不滿和憤怒。在下文中,我將試交待我所知道的事情始末,並力陳我為何將事件定性為政治審查的理據(由於全篇文章到今天為止,大家仍無法在展覽的官方網站上看到或下載,想閱讀該文的讀者,請到arthk網站,網址:http://home.kimo.com.tw/arthkcriticism)。我希望無論是本地藝術圈、各個藝術評論的協會,或還是其他讀者/市民也好,並不應以為事不關己便對此視若無睹,相反該共同關注事件,尤其防止日後同類事件的再次發生。事實上,我們所恐懼的對言論自由的監控打壓,在廿三條未通過前就已不幸發生。這到底是藝發局下級(為免受責)的自我審查,還或是上級(基於政治考慮而作的踰矩)指令,我要求有一個公正的設查和負責任的交代。
作為一個慣被稱呼作藝評人的本地獨立文字工作者,我個人參與Para/Site Collective,自然預期於文字工作上出一分力,為場刊撰文,讓外人明白香港藝術家的處境和創作的脈絡,從而和同行交流,可說是其中的一大目標。在早期討論場刊的會議中,從負責和藝發局職員(下簡以藝發局稱之)交涉的曾德平口中得知,一些上屆(我及曾德平、文晶瑩等)作為「學習小組」其中成員,在(藝發局合約要求我們呈交)的報告中(或見於曾德平刊於《P.S.》(二零零一年秋季號/威尼斯雙年展專輯中,頁15-16)),對場刊出版設計事項建議過的意見,似乎仍沒法更動,像介紹藝發局、藝發局主席的獻辭等,那些威尼斯雙年展中在一般(起碼十居其九)場刊中不會出現的東西將在今屆香港藝術家展覽的場刊中保留,初步的消息令人氣餒。雖然是一些我們早經已察覺到的問題(主要是幕後工作被放在前臺,干擾了場刊對藝術議題的專注性),並也提出了改進必要的意見,現在自己卻依仍竟然要重蹈覆轍,感覺自然相當無奈。
至三月份,看到了梁志和給場刊的文章(中文版)經已寫起,我見截稿的日子開始近,也開始埋首把集來的頭緒和資料作整理,在當時周遭(廿三條強行立法似勢在必行、非典肺炎肆虐下)的社會環境氣候中,我選了以個人對香港回歸後倒退中的社會氣候環境的感觸寫起(一個重要的參考是梁款在四月七日《信報》就張國榮的離身而寫成的〈我們的時代〉),在四月十五日有了初稿,寄給了所有collective成員。我知道我這以感觸作起點的寫法過於私人化,於是一直叫collective的組員給我意見,隨也作了頗大幅度的一些修改(也包括因應音響效果的部份而作的增添),私人感想的部份大量刪減,文章更有意識地轉化了成為從香港社會的文化政治角度來詮釋作品的意義(或反過來,從作品導出香港藝術的社會政治發展文化脈絡),並在檢視經校對修訂的版本後,於五月八日把中英版最後定稿送出給了負責組稿譯稿的楊陽和曾德平。據電郵的記錄,曾德平於五月八日零晨時分就已立即把集齊了的五篇場刊文稿(包括英譯)送交到藝發局去。
曾德平五月十二日給collective的電郵交待了其在和藝發局職員在電話傾談上所談及場刊文章的意見,包括藝發局對我那篇文章給出香港國際形象的負面影響,然而在轉寄來的藝發局電郵上,另一位職員則改變了說法,表示其上司表達的兩項關注,其一是我的文章過長,需要從七千多字刪減至二千至三千字。另一事項是梁志和另一篇(約五千字)的文章,藝發局希望避免受到(因梁志和作為上屆參展的藝術家於今屆再次參與的)批評指控而建議我們抽起不用!Para/Site Collective的成員在敘會上立刻就此作了討論,認為兩項要求無理,結果在「拉鋸、見招拆招」的交涉情況下,出現了分冊出版的方案。「分冊」之所以會出現,前因無可否認就是由於藝發局對我的那篇文章內容的反應而生。無論分冊後的Book B(實際上是展覽的「主冊場刊」)後來是否延誤,其實這事件我當時心想都會在事後向公眾交待,但是由於分冊出版未嘗不是一個在無法說服藝發局不印派他們官腔文章的形勢下,對Para/Site Collective能有一本內容較少不相干文章干擾的場刊之出版機會較為有利,故Para/Site Collective經集體商議後,接受了分冊出版場刊的這個安排。
然而事情在六月三日又出現了異樣,由於準備的贊助人名單發現錯誤,一個就更改是否仍可能的詢問,意外地引來的藝發局職員電郵,回應指book A已在印刷中,並表示基於他們的超支,透露Book B可能移師意大利印製。同於六月三日的曾德平電郵,首次提到與藝發局在電話交談中關於Book B將趕不及六月十三日開幕日的消息。然而六月五日我經已要出發到威尼斯,也是後來才得知,六月六日《信報》就已報導了Book B將趕不及在開幕日印起的消息。但同月同日,藝發局又就《信報》的報導要求參展的香港藝術家聯署一份聲名,我於威尼斯要在約六月八日才有空查閱電郵得知此事,然而其「澄清」中,除堅持Para/Site Collective與香港藝術發展局沒有所謂拉鋸、見招拆招的情況,又不實的聲稱場刊由Para/Site Collective負責設計,並把(分拆)「場刊的問題」成因,稱為「風格不同」。而更可笑的,是將「Book B迄今尚未完成」說成是「為了使設計盡善盡美」,而「化了很多時間在封面及版面的設計上」的緣故!只要翻一翻後來收到的Book B,任何有正常設計觸覺的人都可告知,這冊Book B根本就沒有經過什麼花時間的設計工序,完全只有文字的排版功夫。
時事評論員毛孟靜說過,我們官場的政治文化喜歡把事情弄得灰濛,讓人難下斬釘截鐵的批評;這次場刊的延遲出版,可說正是一種收政治審查之效、卻想對指控逃之夭夭的類同把戲。我認為整事件中,最重要的是由Para/Site Collective五月八日把所有文章準備妥當到開幕(或更準確而言,在開幕前預展日要準時運抵的赴印日子)之間,幾近一整個月的時間裡,藝發局到底幹了什麼,令一本沒有設計可言的文字場刊竟要白白錯過預展並在開幕周從缺?之間的日子所出現的「場刊的問題」,徹頭徹尾都是不合理的拖延!(Collective回港後,要待至六月廿五日收到的電郵,才確知Book B經已出版。場刊從缺的日數,或不止於所知的開幕周。)藝發局插手過問文章的內容、長度、人選才而衍生的諸多問題,本來就是不應該出現的行政介入和干預。Book B其最後能獨立出版,是Collective透過妥協爭取回來的,但問題不是準時妥協抑或分冊遲出那一樣更好,因為分冊本來一樣應該可以準時。Book B不但無設計可言,也省了意文翻譯的工序,未能如Book A準時出版,擺明只可能是被故意阻撓!雖然是出版了,但藝發局是顯然不想人們讀到這本「所表達之意見或觀點並不代表香港藝術發展局之立場」的場刊,其中另一個例證,是到執筆之際(修訂本/八月六日),藝發局仍沒有把這Book B如Book A 般擺放pdf的檔案在網站上供人下載,而這已是離文章備妥快近兩個月了!
試想想,當國際性的藝術觀眾和專家在開幕周來到展場參觀,看到香港藝術連像樣設計、可以助人不同層次側讀作品的場刊也欠奉,這對於Para/Site Collective參展不同層面整全性諾言是多大名聲上的破壞?藝發局只曉要求藝術家簽署厚廿頁的合約,但對於自己的這種錯失,試問有沒有想過可以如何(又事實上如可可能)補償?究竟是誰在(幫誰倒忙)損害香港藝術的形象?誰是真正在「唱衰」,誰是真正在「推廣」?(11.1.6 vs 13.1.(n))在七一大遊行後,我更覺得我的文章較為「政治化」的角度沒有選錯,是合理的藝評觸覺,多少掌握(或反映)了社會的脈搏。我更高興我作為藝術工作者,不必倚靠游說功能組別的代表議員,便和大眾站在同陣線上表達了港人的心聲。我當初為場刊撰寫文章,想像著坐在「寄穴」管桶中細讀場刊的對象讀者,是真心的想在某些方面可以強化作品,(在藝術家個人往績、聯展藝術家間的對碰趣味等因素欠奉下)提供作品多一種的詮釋可能性,帶寄穴超出那種雕塑的狹隘範疇,配套性的論述相當重要。然而就因一些人的謄小怕事?文章的遲刊,白白錯失了世人就香港七月政局變化的關注而重新回想和細味展覽這千載難逢的機會。
或者藝發局本來就不是想選像我這樣的麻煩人到威尼斯雙年展,但若我早知作為Para/Site Collective一員連我撰文登於場刊到了我的目標讀者這最起碼的目標也不會達,這也不是我想浪費時間精神參與的一件事。藝發局實在應該自我檢討,把不應干涉的項目放手不管。到過威尼斯的職員高官,更應睜睜眼晴,多吸收其他國家架構行政上的不干預傳統和廣納批評意見的胸襟,否則他們才是浪費公帑去吃喝的一群。最後順帶一提,《明報月刊》找過我寫一點關於Para/Site Collective展覽的短文章,我問約稿的人,雜誌會否有沒有興趣報導本文所述的這樣一宗事件,得來的答覆不但是沒有,甚至最後把我在短文中僅有提到「當中涉及間接的政治審查,值得大眾的關注」的一句都也刪去。我沒計酬勞的為他們寫文章,也是希望對納稅人有多些交待,然而一個報導藝術活動的傳媒空間,竟淪成這種純例行公事式的點綴,像根本就不明白(也明顯不打算去明白)一個當代藝術的展覽,已不單是評說展館中所展示的藝術品而已,更可悲的是,它沒有為著本地藝術的發展而替公義出頭的勇氣和承擔,一份雜誌辦到如廝這樣,實在應該慚愧和好好檢討。
沒有經此一役,我不知道我們香港的言論自由等不著廿三條,竟就已經近乎名存實亡,想對國際社會說一句話也困難重重。幸好,是藝術(當年威尼斯雙年展德國館藝術家漢哈對德國政治的批判作品),一直給了我最大的精神支持,直至我見到走上街的五十萬人民力量,我才鬆一口氣,覺得香港人還是有希望的,值得我在我崗位內為藝術同樣需要的民主自由據理力爭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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